电子烟采用复合计征方法计缴消费税是否正确
电子烟不采用复合计征方法计缴消费税。国际双重征税是指一个或不同的税收主体对一个或不同的税收对象或税源两次或多次征税。
【正确】我国目前对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和从量定额征收两种征收方式,个别消费品,如香烟、白酒采取从价定率征收和从量定额征收相结合的征收方式。
【错误】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征方法。
电子烟复合计税吗
1、相关资料出自于中国国家* 在2024 年12月发布了《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其中规定电子烟实行复合计征方法来缴纳消费税。复合计征是指,对电子烟实行统一的标准计税和分类计税相结合的税收政策。
2、法律主观:消费税可按如下方式进行计算:对于实行从价定率的消费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对于实行从量定额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对于实行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电子烟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电子烟,主要用于生产供人们吸食气溶胶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与烟弹、烟具结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烟弹是一种含有雾化物质的电子烟组件。
代加工电子烟需要缴纳消费税吗
代加工电子烟需要缴纳消费税,具体如下: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只从事代加工电子烟产品业务的企业不属于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
电子烟税率
1、月起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2、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公告》明确了电子烟的征税对象,纳税人,计税价格,进、出口政策等内容。
3、电子烟实行从价税率法计税。生产(进口)环节税率为36%,批发环节税率为11%。纳税人生产、批发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纳税。
4、电子烟也会实行从价定率这种方法来计算相应的纳税,生产环节纳税是36%,批发环节纳税是11%。而且规定在许可审查的时限现场核查,时限是5个工作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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